向本酒店申請住宿合約時,請提交以下資料:
①住宿者姓名
②住宿日期及預計抵達時間
③住宿費用
④本酒店認定必要之其它事項
住宿當天,住宿者須在本酒店服務台登記以下事項:
①住宿者姓名、年齡、性別、地址及職業
②外籍住宿者則須登記國籍、護照號碼、入境地點及入境年月日
③出發日期和時間
④本酒店認定必要之其它事項
以下情況,本酒店可能拒絕接受住宿:
①住宿申請未遵照本條款要求。
②客滿無法提供空房。
③認定申請住宿者違反住宿方面的法規或影響公共秩序或有損風氣之行為。
④申請住宿者為「防止暴力團夥成員不正當行為相關法律」(1992年3月1日實施)所指定之暴力團夥及暴力團夥成員等(以下稱「暴力團夥」及「暴力團夥成員」)或相關人員及其他反社會勢力。
⑤申請住宿者為控制暴力團夥或暴力團夥成員事業活動之法人及其他團體時。
⑥申請住宿者之法人,其董事中有人屬於暴力團夥成員時。
⑦申請住宿者有嚴重影響其他住宿者的言行時。
⑧申請住宿者對住宿設施或住宿設施內職員(員工)進行暴力、威脅、恐嚇、威懾等不正當行為,或提出超出合理範圍要求,又或認定做出上述行為。
⑨申請住宿者明顯為傳染病患者時。
⑩因天災、設施故障及其他不可抗力事由無法提供住宿服務時。
⑪申請住宿者為醉酒者等,可能會給其他客戶帶來極大麻煩時,或者被認為會帶來麻煩時。
本公司在接受提前之住宿預約申請(以下稱「住宿預約申請」)時,得以規定期限並要求住宿預約申請者明示以下事項:
①住宿者姓名、性別、國籍、地址及職業。
②本酒店認定必要之其它事項。
在服務台辦理支付費用手續時,住宿者須用貨幣或本酒店認可之住宿券或信用卡支付費用。
住宿期間,如住宿者違反以下事項時,本酒店將謝絕繼續住宿:
①符合第四條之③~⑪該當項目時。
②未遵守本酒店規定之住宿規則時。
本條款用日文、英文、中文、韓文作成,如各語言條款上有不一致時,均以日文為主。
住宿者在本酒店住宿期間,須遵守本酒店規定之住宿規則。
不住宿 | 當天 | 前一天 | 2天前~ 9天前 |
10天前~ 20天前 |
||
---|---|---|---|---|---|---|
一般 | 14名以下 | 100% | 80% | 20% | 10% | ― |
團體 | 15~99名 | 100% | 80% | 20% | 10% | ― |
100名以上 | 100% | 100% | 80% | 20% | 10% |
一般 | 團體 | ||
14名以下 | 15個人〜 99個人 |
100個人 超過 |
|
不住宿 | 100% | 100% | 100% |
當天 | 80% | 80% | 100% |
前一天 | 20% | 20% | 80% |
2天前~ 9天前 |
― | 10% | 20% |
10天前~ 20天前 |
― | ― | 10% |
①%指違約金占住宿者預約之合約金比率。
②如合約天數縮短,則無論縮短天數多寡,收取1天份(第1天)之違約金。
③如團體客(15名以上)解除部分住宿合約,則住宿日10日前(如在此日之後受理申請,則按照受理日)預約住宿人數之10%(出現尾數則自動進位)不收取違約金。
如住宿者故意或過失使本酒店蒙受損失,肇事之住宿者必須賠償損失。
住宿者使用本酒店停車場時,無論車鑰匙是否寄放櫃台,本酒店對車輛管理方面不負任何責任。若本酒店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損害時,由本酒店負責賠償損失。
使用本酒店電腦時,住宿顧客須自行擔負責任。如住宿者在使用電腦中因系統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服務中斷,導致之任何損失,本酒店概不負責。另外,在住宿者使用電腦時,如發生本酒店判斷為由於使用者的不合理使用行為而導致本酒店及第三方發生損失時,由該住宿者負責賠償。